本网律师参与代理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大规模辞退劳动者案
最近在用工领域,用人单位为规避《劳动合同法》而采取的花样百出的手段,引发全国乃至世界关注。尽管有关部门和专家表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用人单位没必要恐慌,但不少用人单位仍然疑虑重重。在万州,也出现了用人单位大规模辞退劳动者,让劳动者工龄清零,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热潮。为维护广大劳动者为权益,本网律师接受了一批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的维权案件,以下是本网吴承康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的群体性劳动维权案件的代理词。本网发布出来,供大家参考。目前本案尚未裁决。 张永钦等28名劳动者在重庆三峡中心医院连续工作多年,有的已经接近退休年龄(被辞退时59岁)。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一直没有解决这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问题。据被辞退劳动者讲,他们大部分劳动者从来没有休息过,三峡医院没有给他们发过加班工资,一段时间的工资甚至低于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007年7月,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通过后不久,重庆三峡中心医院突然决定推辞这一批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28名“临时工”,并仅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与一个月最低工资(480元),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后,即宣称与劳动者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其中被辞退的9名劳动者一同找到本网站长吴承康律师,委托吴律师为其维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办理社保,补发加班工资和低于最低工资部分的工资,提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加倍赔偿未不足的工资及补偿金。吴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代理劳动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重庆市万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8月初受理此案,2007年10月两次开庭审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裁决。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公布裁决结果,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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