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新闻中心 | 专项服务 | 成功案例 | 律师团队 | 律师事务所 | 文书范本 | 律师文苑 | 委托指导 | 图片中心 | 在线留言 | 
最新公告:     迁址启事  [万州律师  2008年10月14日]            万州律师网开放律师注册功能,我们欢迎您的参与!  [万州律师  2008年9月4日]        
站内搜索
文章 下载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万州律师网 >> 新闻中心 >> 法治聚焦 >> 正文 会员注册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更多内容
中央党校文凭不获承认 湖北法官再告司法部、教育部           
中央党校文凭不获承认 湖北法官再告司法部、教育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6 11:29:30
(北京讯)湖北建始县法院法官黄志佳继去年状告中共中央党校后,在日前向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邮寄书面申请,再追加司法部、教育部的诉讼,两部门也可能列为被告。
  据《财经》杂志报道,35岁的黄志佳在2006年7月报名参加中国统一司法考试,却获知他拥有的中央党校法律本科文凭不属于司法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因此不能报考。但黄志佳认为,中央党校透过湖北党校招考时,招生简章明确承诺学员毕业后“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为了讨回公道,黄志佳在去年5月将中央党校、湖北省委党校告至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指对方涉嫌欺诈,要求党校在中央电视台公开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2万元。江汉区法院随后正式受理此案,但至今尚未明确开庭时间。

  最近,黄志佳认为,司法部与本案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教育部渎职也是他受到侵害重要原因,因此在1月9日追加两部门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据了解,全中国目前拥有各级党校学历的人近300万,之前已发生过多起持有党校学历却不能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纠纷。

文章录入:吴承康    责任编辑:吴承康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万州律师网
    Copyright 2006-2008 wzl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万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站长:吴承康律师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4号华顺大厦8楼 邮编:404000  
    律师热线:13996510061 023-58318888 (传真)  MSN:wz148@hotmail.com   技术支持:马培刚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信息产业部备案
    渝ICP备07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