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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何要阻击律师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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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为何要阻击律师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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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荆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1 14: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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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来,一位颇有名气的律师代理浙江省新昌县4起行政诉讼案件,令当地政府十分头痛。于是,县政府指令县司法局向省司法厅打报告,以律师“违法违规”为由要求予以查处……采取以攻为守、依权打压的手段对律师进行阻击,暴露了一些地方政府法制观念淡薄及在抓经济建设中的问题,不能引起我们的重视。
有千余年历史的新昌县,如今是全国百强县。然而,近年来新昌县在飞速发展中,土地纠纷不断,村民上访不息。在信访无果的情况下,村民们只好求助法律,但当地律师无人敢代理,于是找到了被业内称为“中国行政诉讼第一人”的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的袁裕来。两年来,袁裕来、徐利平律师在当地接连代理了4起民告官案件,法院判决结果均为县政府败诉。如此,便惹恼了县领导,指令县司法局向省司法厅写报告,要求对律师进行查处,罪名是“违规办案”、“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官员们则称“使一些重大项目无法按计划正常实施”、“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等等。(见2008年3月2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一级政府官司缠身,且软肋频频被晒于阳光下,不仅政府威信受影响,而且官员脸上无光,岂有不烦恼之理?然而,这种烦恼是谁引起的?从几起案件看,原因不在代农民打官司的律师,而在于政府和官员本身,主要问题在于违法行政、侵害百姓利益。以其中一起案件为例:2002年1月,新昌县大市聚镇石板桥村村民的60亩耕地被一家开发商征用,但其中有45亩未经批准。到了2005年,村民们才获悉征收土地需要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但他们一直未看到批文,于是失地农民将县政府告上法庭,袁裕来代理了这起官司。2006年5月30日,绍兴中院判决新昌县政府未依法将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公告的行为违法。其他几起案件,情况也大同小异。
在官司败诉的情况下,政府和官员应该接受教训,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该纠错的纠错,该对村民补偿的补偿,并避免今后再犯违反土地法规的错误。然而,县领导却找到司法局长,让司法局的名义向省司法厅打报告,以律师“违法违规”为由请求予以“查处”。官帽子掌握在政府领导手里的司法局长,只能照办。好在,省司法厅认定:袁裕来、徐利平律师尚未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这样,律师才免受查办。很显然,县政府和领导的做法是错上加错。
加强行政监督,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是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愿新昌县政府和领导能够从阻击律师的实践中汲取教训,各级政府也须引以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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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吴承康 责任编辑:万州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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