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吴承康律师
- 单位;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4号华顺大厦8楼律师四室,邮编:404100(面谈请先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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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离婚的问题

【游客】
迷茫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欢迎访问万州律师网。你们感情不和,达到离婚条件,可以协议离婚,如无法协议离婚,你可以诉讼离婚,即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准许离婚。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达到两年,应当准许离婚。鉴于诉讼活动具有专业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回复时间: 2012-5-9 12:51:50
2012-5-8 18:57:58
主题::劳动纠纷

【游客】
王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你好,现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依法办理和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给予双倍工资的赔偿。3.用人单位因经营方面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的,应当赔偿。回复时间: 2012-4-10 14:50:31
2012-4-9 11:12:41
主题::抓小偷 反被小偷告

【游客】
小白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你的员工盗窃他人财物,你可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无权私下拳脚处罚。造成员工损害的,要赔偿对方损失。你认为对方造成你店里损失,如有充分证据,可以要求赔偿。回复时间: 2012-3-12 11:29:39
2012-3-10 6:31:36
主题::要钱

【游客】
陆德友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好的,如需法律帮助请和我们联系。回复时间: 2012-3-5 14:33:31
2012-3-4 12:11:21
主题::工作调动

【游客】
张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如果你爱人与原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你爱人如果是在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回复时间: 2012-2-27 10:07:30
2012-2-25 22:07:07
主题::劳动咨询

【游客】
v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快一年了,可是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五险一金公司给我买了,现在听闻公是私自帮我签了合同,但是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见到过和听说过要跟我签合同,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申请双倍公资吗?
如果可以,我想问一下我在什么时间段申请是有效的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用人单位代签劳动合同的做法于法无据。应当视为未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至于赔偿有无时效,有的司法机关认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差是有时效的,即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起算,提出仲裁争议的时效是1年。以上意见供参考。回复时间: 2012-2-21 11:10:31
2012-2-21 10:57:59
主题::房产证

【游客】
吴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可以诉讼要求履行办证义务。回复时间: 2012-2-15 20:23:00
2012-2-14 15:40:04
主题::遗产纠纷

【游客】
黄小玉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你好,从介绍的情况来看,该争议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时,应当先划出一半的份额作为你的个人财产。其余一半作为遗产继承。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未留遗嘱的,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你们再婚时各自子女均未成年,故已经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故七个子女亦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要相同。回复时间: 2012-1-12 11:19:04
2012-1-12 11:04:45
主题::无良商家,欺压员工

【游客】
龙龙
- 回复主题:Re: 无良商家,欺压员工
- 劳动监察部门是哪里哟,不晓得怎么投诉。回复人:龙龙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回复时间: 2011-12-30 12:44:23
老板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建议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1-12-30 11:36:59
主题::离婚

【游客】
瑞东
- 管理员[万州律师]咨询电话:15213555000,QQ:369963415回复:
- 你们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涉及到财产纠纷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受理。由于你们未登记结婚,根据现行司法解释,你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至于其他赔偿问题,如果对方不是借婚姻骗取财物,只是移情别念的话,我个人认为你的全部开支不一定能能得到全部赔偿,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方应当支持一次性偿还你的彩礼。祝纠纷圆满解决。回复时间: 2011-12-27 16:36:47
2011-12-27 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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