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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提供的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有关数据,从2006年5月1日零时至2007年4月30日24:00时,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居民收入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244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809元/年 二、居民支出 (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8623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 2142元/年 三、伙食补助费 12元/人·天 四、食宿费 30元/人·天 五、护工工资 30元/人·天 六、职工月平均工资 1386元 七、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 10676元 (二)采矿业 15458元 (三)制造业 15533元 (四)电力、煤气及水利生产和供应业 21190元 (五)建筑业 12860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 16399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 30895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 13769元 (九)食宿、餐饮业 11382元 (十)金融、保险业 32578元 (十一)房地产业 14854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645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业 &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