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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各地机动车赔偿责任的划分
★★★★★
交通事故中各地机动车赔偿责任的划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 13:46:59
nbsp; 其他道路上10%(赔偿金不超过2万)
山东省 20%--30%
二、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情况:
省市 机动车承担的赔偿责任(行人非机动车故意除外)
重庆市 80%-90%
上海市 80%
天津市 80%
广东省 80%
浙江省 70%-90%
江苏省 70%-80%
陕西省 90%
四川省 80%
山东省 80%--90%
三、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情况:
省市 机动车承担的赔偿责任(行人非机动车故意除外)
重庆市 60%-70%
上海市 60%
天津市 60%
广东省 60%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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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吴承康 责任编辑:吴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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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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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各交警支(大)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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