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伪造证据 法官慧眼识破
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徐志全)近日,云阳县县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丈夫指使他人作伪证,欲向法庭主张2万余元的债务共同承担,婚未离成,节外生枝受处罚。3月4日,涉嫌造假的两当事人唐某、王某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0天。
伪造证据骗财产
今年2月27日,云阳县法院第四法庭在审理原告梁某(女)与被告唐某(男)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为证实与原告的共同债务情况,在法庭申请4人出庭作证,证实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向他们借了钱。4位证人出庭作证时,均出示有借条原件,合计债务金额2.1万元。经原告当庭质证,对4名证人出示的借条均提出异议,认为被告唐某与4人出庭作证的债务也是虚假的,所出示的借条属伪造的,要求申请对借据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妨碍诉讼司法拘留
为此,云阳县法院第四法庭审判员将借条留下。休审后,审判员对借条进行审查,其中证人王某出具的借条为2份:两份借条能明显看出是一张纸对折剖成两半后分别在上面书写的,裂口部分基本吻合。法庭将这两份借据提请县公安局专业技术人员识别,亦确认借条前后矛盾、存在造假嫌疑。于是,该案件审判员于3月3日通知被告唐某到庭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被告承认两张借条是一张纸剖成两半后书写的,且是他拿到法庭应诉手续后,到王某家商议写下的。
据此,法院认定被告唐某、王某伪造证据的事实成立,并以妨碍诉讼秩序迅速作出对二人司法拘留10天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