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新闻中心
|
专题服务
|
成功案例
|
律师团队
|
律师事务所
|
文书范本
|
律师文苑
|
委托指导
|
图片中心
|
在线留言
|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万州律师网
>>
委托指导
>>
委托需知
>> 文章正文
专题栏目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不服法院判决,拒绝签收判决书能达到目的吗?
★★★
不服法院判决,拒绝签收判决书能达到目的吗?
作者:吴承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 11:20:01
我们的回答是因不服法院判决,而拒收判决文书是不能达到使判决不生效的目的的。拒收判决书的,判决一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 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在有的国家,拒收判决会被视为藐视法庭的行为,当事人有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所以,我们建议,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或者申诉的方式解决,而不应当用不收判决的方式来表达不满。
文章录入:万州律师 责任编辑:万州律师
上一个文章:
被他人无理起诉,不出庭行吗?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字体:
小
大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Copyright 2006-2008 wzl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万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站长:
吴承康律师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2号(原区政府)2号楼5楼万州律师网办公室(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内) 邮政编码:404000
电话:023-85733305 13996510061 传真:023-58230168 MSN:
wz148@hotmail.com
技术支持:
马培刚
渝ICP备0700395号